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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预警 环保水平高企业可不采取或少采取停限产措施

发布日期:2020-09-29   来源:VOCs前沿

9月25日上午10点,生态环境部召开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为更好地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将实施绩效分级的行业从15个扩展到39个。

刘友宾介绍说,秋冬季马上就要到了,为更好地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既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又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生产的干扰,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2019年印发《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首次实施绩效分级、差异管控的基础上,2020年对相关措施进一步研究完善,扩大行业覆盖范围,于6月底印发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刘友宾指出,《技术指南》充分考虑当前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更加注重处理好重污染天气应对与行业高质量发展之间的关系,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一是完善了绩效分级指标,扩展了行业范围。2019年对15个重点行业进行绩效分级、实施差异管控,得到相关行业、企业广泛的拥护和支持。今年我们组织专家进一步研究,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一方面结合去年的实施情况,对15个行业的绩效分级指标进行了修订完善;另一方面,将实施绩效分级的行业从15个扩展到39个。针对不同行业的不同生产工艺,确定不同分级指标。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环保水平高的企业可不采取或少采取停限产等措施,环保水平低的企业则需加大减排措施力度。以差异化管控鼓励“先进”,树立标杆企业;鞭策“后进”,提升环保基础工作水平,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实现污染减排与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双赢。

二是充分考虑民生保障等现实需要,采取必要的豁免措施。对于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工业企业和重大工程项目,可在严格流程认定的前提下列入豁免,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可正常生产经营。同时,对小微涉气工业企业,视情减少管控;对影响空气质量小的生活服务业,原则上不予采取停限产措施。

三是进一步规范管理,配套相关指导性政策。作为《技术指南》的重要组成部分,还配套出台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移动源管理要求,指导地方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规范绩效分级管理流程,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保障绩效分级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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