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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华铜版纸作出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

发布日期:2023-09-06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8月2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铜版纸(Coated Fine Paper)作出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双反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及补贴对欧盟产业的损害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决定继续维持对涉案产品的双反措施。裁定中国涉案企业反倾销税率为8%~35.1%、反补贴税率为4%~12%,具体税率详见下表。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4810 13 00、ex 4810 14 00、ex 4810 19 00、ex 4810 22 00、ex 4810 29 30、ex 4810 29 80、ex 4810 99 10和ex 4810 99 80(欧盟TARIC编码为4810130020、4810140020、4810190020、4810220020、4810293020、4810298020、4810991020和481099802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2010年2月18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铜版纸发起反倾销调查。2011年5月14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铜版纸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10年4月17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铜版纸发起反补贴调查。2011年5月14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铜版纸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2016年5月13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铜版纸发起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2017年7月4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铜版纸作出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2022年6月30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铜版纸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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