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召开会议,部署对2013年以来发现和积压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进行限期查处,至2023年6月底前完成清零。
本次行动按动员部署、案件查处、整改验收和总结提高4个阶段推进,查处案件为2013年以来林草系统在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森林督查工作中发现但尚未整改到位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其中行政案件于2022年底前处罚完毕,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达到销号标准的案件数量不少于70%;年内确实无法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可延长至2023年5月底前完成。“清零行动”成效将作为全省林长制考核中的一项内容。
会议要求,各地要严格做到案件查处到位、林地回收到位、追责问责到位。树立动态清零意识,在今后年度森林督查中新发现的行政案件,要做到即发现、即查处、即销号,并建立政府组织、全面覆盖、齐抓共管的常态化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机制。
责任编辑: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