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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垃圾分类 治理过度包装

发布日期:2020-05-09   来源:新华社

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对固体废物管理提出了新要求,法律增加了切实加强医疗废物特别是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过程中医疗废物的管理规定。明确医疗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管理;明确监管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防止危害公众健康、污染环境;突出主体责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法分类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在生活垃圾分类方面,法律明确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确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原则。统筹城乡,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定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具体管理办法。

在过度包装治理方面,法律明确有关部门要加强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管理,避免过度包装。

规定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应当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物品包装,减少包装物的使用,并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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