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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林纸原监事窗口期短线交易 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发布日期:2020-03-16   来源:财经网

3月13日,上交所披露了对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林纸”)时任监事沈北平的通报批评,其曾在担任岳阳林纸监事期间违规在窗口期短线交易。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岳阳林纸主营业务为各类纸用品的生产制造,沈北平于2015年9月18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担任岳阳林纸监事。

经上交所查明,截至2017年6月1日,沈北平未持有岳阳林纸股份。2017年6-10月期间沈北平共计买入公司股票9次,累计买入10.48万股、买入金额88.52万;卖出公司股票4次,累计卖出10.48万股、卖出金额92.73万。沈北平已将上述股票所产生的收益 40449上缴公司。

沈北平作为公司监事,在2017年6-10月期间买入又卖出10.48万股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同时沈北平卖出所持公司全部股票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关于监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25%的相关规定。

另外岳阳林纸于2017年8月26日披露2017年半年度报告,于2017年10月13日披露2017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于2017年10月28日披露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经核实,沈北平于2017年8月26日前30日累计买入32100 股、卖出9700股;2017年10月13日前10日累计卖出53700股;2017年10月28日前30日累计卖出53700股,构成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的违规行为。

另外,沈北平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未按规定在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沈北平的以上行为违法了《证券法(2014年修正)》《公司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多项法规、规定。

对此上交所对沈北平予以通报批评,并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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