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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报告:广告法颁布4年 烟草广告不降反增

发布日期:2019-09-04   来源:第一财经

《广告法》颁布4年,烟草广告不仅没有下降,反而上升,让中国的控烟更增加了难度。

9月3日,中国控烟协会召开对8城市、10县/镇烟草销售点调查结果的新闻发布会。调查结果显示:所调查的城市和县/镇均发现烟草销售点有烟草广告,比2016年的45.7%还增加了近两成。

“说明有相当多的烟草销售店无视国家禁止烟草广告的法律,仍在以各种方式发布烟草广告,也反映了一些地方在禁止烟草广告执法上的不作为。我强烈呼吁,监管部门必须加强监管,坚决取缔违法烟草广告,对违法商家必须依法严处。”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教育部体卫艺司原巡视员廖文科在会上表示。

报告显示,今年较2016年城市烟草销售点的烟草广告呈明显增加;今年有64.9%的销售点发现有烟草广告,较2016年的45.7%增加了19.2个百分点,广州、上海尤为明显。两次调查比较显示,烟草广告最多的地方均为烟草专卖店。

资深控烟专家许桂华研究员指出,烟草销售点的烟草广告明显反弹,表明烟草广告未得到有效实施;《广告法》在大都市都不能得到有效贯彻执行,说明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未究”的情况。

大量研究证据表明,只有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才能显著减少烟草制品的使用。

1970至1992年在22个发达国家开展的调查发现,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能够降低6.3%的烟草消费。相比之下,部分禁止则无效或者基本无效。这些国家的历史数据表明,如果只是堵住了电视、广播、报纸、期刊和杂志,烟草业就会将其预算转移到其他未受管制的广告媒介或方式,如户外广告牌和互联网。如果广告宣传的途径都被阻断,烟草企业则会将其广告费用转向赞助其他类型的受年轻人欢迎的活动,譬如体育赛事、音乐会等。因此,要使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禁令产生实际的效果,就必须是全面的,同时要针对所有类型的营销和赞助活动。

“2018年中国成人烟草调查结果显示,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仍是青少年尝试吸烟的重要影响因素。烟草业一切广告、促销、赞助的唯一动机,就是要在更大范围内、更大规模地推销烟草制品——而这正是民众健康的灾难。”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吴宜群研究员表示。

虽然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早就作出“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的规定,但仍有许多商家无视法律规定。

“调查中发现,还有高达57.6%的烟草销售点未摆设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识,说明这些烟草销售店没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意识,也必定存在向未成年人售烟的隐患或行为,也必须加强监管,尽快改变这一状况,通过强化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这一环节,有效切断青少年尝试吸烟的烟草来源。” 廖文科指出。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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