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因为锅炉属于特殊设备,所以制造锅炉的单位必须持有制造许可证才可制造锅炉,且只可制造许可证级别范围内的锅炉。锅炉制造许可证分A级、B级、C级、D级四级。A级要求最高,D级要求最低。
持有B级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可以制造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2.5MPa的蒸汽锅炉和各种热水锅炉;
持有C级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可以制造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0.8MPa且额定蒸发量小于或等于1t/h锅炉和额定出水温度小于或等于120℃的热水锅炉;
持有D级制造,可以制造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0.1MPa的蒸汽锅炉和额定出水温度小于或等于120℃且额定热功率小于或等于2.5MW的热水锅炉。
另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额定出水温度在于及等于120℃的热水锅炉,按照额定出水压力分别属于C级及以上各级。
2、持有高级别许可证的锅炉制造企业,可以生产低级别的产品。
3、持有C级及以上级别许可证的锅炉制造企业,可以制造有机热载体锅炉,对于只制 造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制造企业,应申请有机热载体锅炉单项制造资格,不需要定级别。
4、对于产品种类比较单一的制造企业,可对其许可范围进行限制,如限部件、材质、品种等。
5、持证锅炉制造企业可以制造与相应级别锅炉配套的分水缸、分气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