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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就近日媒体报道事项作出澄清声明

发布日期:2022-12-01   来源:青山纸业公告

青山纸业11月30日公告,11月28日,公司关注到相关媒体刊登或转载的题为《青山纸业3亿收购“败局”揭秘:基金经理上门“推销”出让方频陷债务危机》的报道。公司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就上述报道事项澄清。

关于超声波制浆技术的引荐及公司决策披露情况,公司认为,在签订《专利技术转让框架协议》之时,超声波制浆技术已经为国内外学界广泛知悉、关注,整个行业内对该技术认知时间较长。在签订《专利技术转让正式协议》之时,已经组织公司内外专家、技术人员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审慎、必要的论证研究,对该技术及其产业化运用已有了更为清晰的认知。

关于拟收购肇庆科伦项目情况,相关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仅为收购的意向性约定,在签订框架协议后,公司安排相关调查和评估,并于2015年至2019年期间公司与交易对方持续沟通和谈判,但双方对协议生效条件及商务条款一直未能达成一致,项目推进未有实质性进展。根据相关信息,2019年交易对方将标的对外转让,但公司至今未接到交易对方相关情况的正式函告。

关于超声波技术“比较成熟”、“已经规模化运行多年”,以及“规模一致”、“产业化进程缓慢”的相关说明。据前期调查,超声波原专利华森公司已实现2—3万吨规模生产,且运营三年以上,即其已实现“小批量运用”。但华森公司已实现小规模生产系短纤草浆为原料的超声波浆,即其适用于草浆技术,相关技术当时已处于较为成熟的阶段。而公司所投入3万吨超声波竹木中试线系生物质长纤原料范畴,是以所收购超声波原理制浆专利的技术范围拓展,是更深入的开发应用,即同一种技术原理用不同原料结构生产,该技术未有试验先例,“指标未达预期”是指深度开发的超声波竹木中试过程还未完全达到预期,未能实现批量运用。

关于专利协议约定“实际生产未能连续七天实现承诺技术目标,除非协商一致,出让方应当返还全部转让价款”的相关说明。公司认为:公司购买专利的协议各方相关义务已履行完毕,公司后续投入实施的中试线是依据协议第十七条约定“进一步拓展‘超声波制浆’技术的应用范围”,“运用于以竹、木为原料的竹浆、木浆的生产”的范畴。因此,协议履行期间并未触及协议第二十四条条款所列的情形。

责任编辑: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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