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太阳纸业收到了深交所的监管函,主要原因是公司董事刘泽华副总经理的女儿出现了多次违规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在去年12月30日,太阳纸业就发布了《关于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刘泽华女儿刘逸群于去年5月27日到12月28日期间存在买卖太阳纸业股票行为,累计买入太阳纸业股票21.25万股,成交金额260.98万,累计卖出太阳纸业股票12.75万股,成交金额165.13万。短线累计收益5923.39,截至去年12月29日,其女儿手中还有8.5万股太阳的股票。
其实,《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就有规定公司股东、董事、高管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买入本公司股票之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这个过程中获得的所有利润都应该归公司所有。
刘泽华的女儿刚好适合这个规定,当然所有的收益都要还给太阳纸业。还有就是,自最后一笔买入之后6个月内不能再卖出,自最后一笔卖出之后不能再买入太阳股票。
太阳纸业去年前三季度净利润27.77亿,较前一年的13.94亿翻了一倍有余,位居A股造纸业第一,其市值(1月3日收盘)也是行业第一。
如此体量的龙头企业出现这样的问题实属不该,当然,在致歉公告中刘泽华也对该事件做出了详细的解释。一句话,本人之前对其女儿的行为完全不知道,以后也会加强整改,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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