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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过度包装”标准公布 食品、化妆品包装不得超四层

发布日期:2021-09-14   来源:央视新闻

9月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国家标准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将从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新标准,粮食及其加工品的包装如超过

三层其他类食品及化妆品包装如超过四层,或是商品包装材料为昂贵材质,均可初步判定为“过度包装”。

新标准规定了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要求,以及相应的计算检测和判定方法。强制标准具体内容中规范了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的包装要求;同时,新标准极大地简化了商品过度包装的判定方法。

消费者只需要查看商品本身的重量或体积,并测量最外层包装的体积,通过计算就可以初步判定商品是否存在过度包装问题;另外,新标准严格限定了包装层数要求,食品中的粮食及其加工品不应超过三层包装,其他食品和化妆品不应超过四层包装。新标准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企业和市场设置了两年过渡期。

责任编辑: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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