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纸业资讯国内动态正文

山西省出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

发布日期:2021-04-06   来源:山西农民报

3月31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5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条例》的出台,补齐了污染防治立法短板的最后一环,是开启高标准生态保护立法的基础条件,将对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改善山西省环境质量发挥重要作用。

《条例》提出,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针对山西省工业固废“量大率低”的问题,结合山西省典型固废类别,《条例》细化了对矿山、电力、冶金行业产生的尾矿、煤矸石、废石、粉煤灰渣、赤泥、脱硫石膏等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治要求;提出了促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制度措施。《条例》第八条鼓励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居民房屋建设等领域使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产品。鼓励科研单位与资源化利用单位研究开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新技术,建立科研成果转化机制,推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进步。

因去年新冠疫情的发生,《条例》特别对重大传染病疫情医疗废物处置作了明确规定,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重大传染病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保障体系,配备应急处置设施和物资,确保重大传染病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安全。《条例》第十六条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每日到各集中隔离点、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转运医疗废物,并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置。因为去年年初新冠疫情的发生和今年疫情的反复,对重大疫情发生时医疗废物的处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他固体废物方面,《条例》草案分别提出了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污染防治要求,同时还对电器电子、汽车、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和复合包装等生产企业提出了生态设计、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等方面的要求。

据悉,《条例》的出台,还与近年来出台的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及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一起,构建起了山西省环境保护“四梁八柱”法规框架,进一步织牢织密了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网。

责任编辑:李敏

稿件反馈 

中纸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该文章系转载,登载该文章目的为更广泛的传递市场信息,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 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网站上部分文章为转载,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我们已经尽可能的对作者和来源进行了通告,如有漏登相关信息或不妥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网友评论
 
 
最新纸业资讯
访谈
纸业资讯排行
最新求购
南京中纸网资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2-2020 苏ICP备1021687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20501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716号
视频号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