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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亮"绿灯" 金光收购博汇又进一步

发布日期:2020-08-26   来源:纸业内参

8月24日,博汇纸业公布,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通知。

主要内容如下:“你公司提交的拟并购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审查申报文件收悉。经研究,根据申报材料,不对该并购进行外商投资安全审查。”

此前,金光纸业四次举牌博汇纸业,随后又与杨延良、李秀荣夫妇就博汇集团100%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此次股权转让触发了对博汇纸业的全面要约收购,如果收购完成,金光纸业将取得博汇纸业的控制权。

在公告中提到,收购将面临两关考验,分别是“经营者集中审查”和“外商投资安全审查”。

今年6月29日,博汇纸业公告披露,其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对金光纸业收购博汇集团股权案不予禁止。收购顺利通过第一关,也是最重要一关。

在顺利通过了“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后,目前来看,收购已经没有任何国家政策层面的障碍,需要等待的就是金光与博汇两家企业何时能够完成交接。

两家企业在白卡纸市场的占有率以及未来的项目储备,足以改变现有的市场竞争的格局。

2020年1月8日,博汇纸业曾披露金光纸业出具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及《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博汇纸业此前公告称,本次要约收购是金光纸业履行通过控股子公司宁波亚洲纸管纸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管箱”)已持有公司20.00%股份及受让博汇集团100.00%股权从而间接控制公司28.84%股份后拥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超过30%而触发的法定要约收购义务,向公司除收购人控股子公司宁波管箱及博汇集团之外的其他所有持有公司上市流通普通股(A股)股东发出的全面要约,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

从去年6月起,宁波管箱四度举牌博汇纸业,持股达20%。2019年6月21日,宁波管箱首次举牌博汇纸业,持股5%;此后分别于7月26日、10月11日以及11月14日三次举牌业,持股比例增至20%。

目前,博汇集团持有博汇纸业无限售流通股3.85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8.84%,金光纸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述转让前已直接持有公司2.67亿股股份。转让完成后,金光纸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直接和间接持有博汇纸业合计6.53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8.84%。

若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完成,博汇纸业控股股东仍然为博汇集团,但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杨延良变更为黄志源及其家族成员。不过,该协议为意向性协议,正式协议能否签署及签署时间还存在不确定性。

责任编辑:任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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