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日前印发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禁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和破坏天然林及生态环境的行为,加强天然林区禁牧、轮牧,依法依规严格保护天然林资源。
方案提出,建立完备的保护体系,将三江源、祁连山、环青海湖流域、柴达木盆地、河湟谷地五大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的天然林实行全面保护,严格控制天然林地转为其他用途。建立实行林长制、目标责任考核制和管护责任协议书制度。建设林区智能防控体系,加大管护、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监测预警等方面现代化基础设施和装备的投入力度。制定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将退化林地纳入生态修复范围。加强以防护林为主的生态廊道建设,重点开展大江大河干支流两岸和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修复。建立天然林资源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责任编辑: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