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7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生活垃圾分类提出更高要求,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一、分类:简化标准,明确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基本品类。
二、收集:至少设置一处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三、减量:北京禁止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
四、管理:设立分类指导员,指导监督垃圾分类。
五、罚款:单位最多罚5万,个人屡教不改可罚。
六、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
责任编辑:赵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