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纸业资讯国内动态正文

老板印刷“山寨吊牌”40多万张获刑三年半

发布日期:2019-06-10   来源:浙江新闻、中新网

明知不得违规生产“山寨袜”,浙江诸暨一印刷店老板朱某却因贪图钱财,非法帮他人印刷40多万张“山寨吊牌”,近日,朱某因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据了解,朱某是诸暨一家印刷厂的老板,2010年前后经人介绍认识了安徽一家制袜企业老板李某。2014年年底,李某联系朱某,让其帮自己印制一批“安踏”“李宁”等知名品牌袜子的吊牌,每张吊牌将付0.1钱的报酬。

事实上,朱某当初就知道该行为属违规生产“山寨袜”,也清楚自己不具有印制上述吊牌的资质,但考虑到李某给出的价格较高,且李某还愿意提前支付部分货款,最终朱某还是答应了。

约10个月时间,朱某累计印刷上述品牌袜子吊牌40多万张,累计得款4.4万多

2016年,李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刑。随后,为其印刷吊牌的朱某也被抓获。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朱某违反国家商标管理规定,非法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终,当地法院依法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涉案的4.4万余赃款也予以收缴。

检察官提醒: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本案中,袜子的吊牌是独立于品牌袜子的外观存在,同样属于企业知识产权范畴,在未得到品牌企业的授权下,任何其他个人或企业生产、制作、销售行为均被法律所禁止。

责任编辑:葛鸿燕

稿件反馈 

中纸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该文章系转载,登载该文章目的为更广泛的传递市场信息,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 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网站上部分文章为转载,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我们已经尽可能的对作者和来源进行了通告,如有漏登相关信息或不妥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网友评论
 
 
最新纸业资讯
访谈
纸业资讯排行
最新求购
南京中纸网资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2-2020 苏ICP备1021687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20501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716号
视频号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