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4月24日,光泽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对光泽县佳和纸业有限公司进行常规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厂区围墙外周边有埋设一根暗管,并且有呈乳白色的废水从局部破损的管道中溢流出来,周边的溪流水质也呈白色,疑似佳和纸业公司通过私设的暗管偷排废水。执法人员立即兵分两路,一部分人员继续在厂区外暗管周边蹲守,另一部分人员返回该公司厂区内进行仔细排查。
经现场排查确认,偷排的废水确实来自佳和纸业厂区内的废水收集池,废水未经任何处理通过私设的暗管偷排进入厂区外周边的溪流,对溪流水质造成严重污染。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协调人员破开地面,查找和摸清该公司私设的暗管及走向,对现场排放废水进行采样、拍照和摄像取证,传唤公司主要负责人现场制作笔录等法律文书,并对该公司进行了查封。
光泽生态环境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企业将面临10万以上的罚款,相关责任人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葛鸿燕
校对:葛鸿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