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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家纸厂须提交2018年碳排放信息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14   来源:中国好包装网

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下达了《关于做好2018年度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核查和配额清缴履约相关工作的通知》。其中,55家造纸企业被列入控排企业名单,25家造纸企业被列入报告企业名单。

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核查

公告显示,控排企业是指年排放二氧化碳2万吨及以上的钢铁、电力、石化、水泥、民航、造纸等行业企业。被列入名单企业应于2019年3月15日前通过报告系统提交2018年度碳排放信息报告。

经核查机构核查后,于2019年5月5日前通过报告系统提交经核查的碳排放信息报告,同时将系统中的碳排放信息报告打印盖章后(一式两份),连同核查机构出具的书面核查报告(一式两份)报所在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部门。

广东省2018年度控排企业名单

而报告企业是指年排放二氧化碳1万吨及以上、2万吨以下的钢铁、电力、石化、水泥、民航、造纸等行业企业。

被列入名单的企业应于2019年3月15日前通过报告系统提交2018年度碳排放信息报告,同时将系统中的碳排放信息报告打印盖章后(一式两份)报所在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部门。

广东省2018年度报告企业名单

企业配额清缴履约

1、按基准线法、历史强度下降法分配配额的控排企业,我厅在核定2018年度企业产品产量及免费配额后,通过“广东省碳排放配额注册登记系统”反馈给企业,并对预发放配额差值实行多退少补。企业对配额核定结果有异议的,须在自收到反馈的核定配额量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申请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2、2019年6月20日前,控排企业应按照核定的2018年度实际碳排放量,通过登记系统上缴足额的配额进行履约。控排企业账户中配额不足以清缴履约的,请提前在交易平台购买补足。

3、企业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或省级碳普惠核证减碳量(PHCER)抵消实际碳排放的,应在2019年6月10日前通过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和省级碳普惠平台提交上缴申请,并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书面申请。2018年度可用于抵消的CCER和PHCER总量原则上控制在150万吨以内。

责任编辑:葛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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