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固废法》自1996年起实施,2004年第一次进行较大幅度修改,而此次则是《固废法》实施22年间第二次较大幅度修改。据了解,《固废法》修订草案共六章102条,其中修改50条(不包括仅修改“环境保护”为“生态环境”的条款),新增14条,删除4条。
修订草案强化了生产者的主体责任,强调固体废物产生者是固体废物治理的首要责任人。草案还提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管理经验吸纳与固化,鼓励生产者开展生态设计、建立回收体系,促进资源回收利用。
值得一提的是,修订草案对部分违法行为的罚则进行了修订,多项违法行为的罚款提升至100万,一些以往没有具体罚则的行为,也加上了相应的罚则。
《固废法》修订草案涉及罚款的主要变更点:
排污企业固废处理成本大增
据了解,国家规定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必须交由有处理资质的第三方处理,但目前在国内,废弃物处理商的处理能力有限,水平参差不齐。更让人头疼的是,国家可以提供废弃物处理资质认证的机构有限,虽然各地也在积极扩大废弃物处理能力,但是仍然严重“产”不足需,有些企业每年有3-5个月时间都找不到合适的第三方来处理废弃物。并且处理成本压力非常大,特别在一些南方城市危险废弃物转移焚烧的成本甚至达到15000/吨。
环保固废技术研究人员认为:“科技支撑能力不足,缺乏基础研究,危险废物鉴定机构和鉴定程序不明确。这都是导致目前固废处理成本飙升的原因。”去年广东市场上处置一吨废油桶的费用是1000/吨左右;比前年翻了一倍。
责任编辑:葛鸿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