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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实施 微商迎来行为规范

发布日期:2019-01-04   来源:新快报

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下称“电商法”)正式实施。专家表示,电商法是一部支持创新,规范和保障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促进法,是一部维护广大消费者、平台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保障法。

微商、代购都是电商

新实施的电商法中,对包括个人在内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行为给予了规范:几大电商平台上的代购、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等,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电商法的出台,对电子商务经营者是否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给出了明确的答案:除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外,均需办理营业执照。依法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还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网上卖家需工商登记

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按照原来工商登记的相关规定,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必须要有经营场所,而这个经营场所必须是经营性用房。业内专家认为,这一规定会直接拉高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经营成本。

作为电商法的实施细则,去年12月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允许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也就是承认了网店登记地址作为经营场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周汉华指出,经营场所的界定,过去对于电商来说一直是痛点,也是过去平台经营者推行市场登记的一大难点。“这次能把网店作为经营场所登记,是一个符合电子商务发展的制度创新。”

京东集团副总裁蔡磊日前表示:“电商法体现了市场准入和纳税公平原则,京东一直在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通过技术创新降低平台管理与服务成本,优化主体登记流程。”

此外,《意见》针对“零星小额”未做统一硬性规定,也体现了包容审慎、优化营商环境的态度,为小微商家带来利好。

责任编辑:葛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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